最高法建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

15.04.2015  11:20

  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首个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在中国人民大学挂牌成立,揭开了我国在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探索创新的序幕。同日,举办了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活动当天,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林文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分别代表双方为基地成立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和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共同为基地揭牌。开幕式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主持。

  首个最高法环资庭与高校合作基地成立

  奚晓明在致辞中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自成立以来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己任,也需要更多理论界的支持。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是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高校合作设立的第一个基地,基地的设立是新常态下加强环境司法理论研究的重要举措,对有效推动实务部门和研究机构在重大问题攻关、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意义重大。

  奚晓明希望研究基地能够立足中国国情,不断研究新问题,推进环境资源立法、执法、司法的理论创新,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法治做出开拓性贡献。

  王利明在致辞中表示,新《环保法》能否有效实施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问题。新《环保法》要真正“长牙”迫切需要强化司法的作用。现阶段,应加大环境损害赔偿力度,加大民事赔偿在治理环境中的作用,不仅要让污染环境者付出代价,也要让他们修复环境。

  探索环境司法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新模式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团队一直积极参与国内立法工作,开展国际交流,在国内、国际都有较大影响。”王利明指出,理论研究需要进一步结合实务,需要依赖司法部门的支持,真正将环境法治的文章写在中国大地上。中国人民大学将不遗余力地支持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的建设和发展,为其提供人财物和政策各方面的扶持。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如何把环境保护更好地纳入依法治国范畴,与法治建设进行有机的融合,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主办方介绍,中国人民大学和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在环境法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模式下,进行积极探索,寻求满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国需求的环境司法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和实务探索的新模式。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和中国人民大学共同主办,新成立的研究基地还聘请了首批22名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