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法院去年听取人大代表意见2065人次
21.01.2017 23:39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机制、畅通渠道、确保实效,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监督,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时汇报。认真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讨论决定。发挥同级党组织的监督作用,主动征求相关省直部门党委(党组)的意见。注重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积极开展院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全体干警谈心活动,多次征求各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党组意见。
同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分工方案,加强督查督办,全部按时办结。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行工作调研检查,就执行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各级法院通过邀请代表考察、参加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听取代表意见2065人次。
全省各级法院还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把政协提案的办理和政协委员意见的吸纳落实作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省法院被评为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认真向省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完善与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沟通协调机制,走访接待省政协委员90余人次。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21.01.2017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