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法院“正月执行行动”拘留120名老赖

12.03.2017  14:03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汤洋)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正月执行专项行动”战果。

  截至今年2月26日,沈阳两级法院实际拘留120人,执行结案384件,结案标的额9102.1万元。

  “二月二”拘留女老赖

  法院发布的案例显示,案件所涉买卖合同案标的额625.9万元,被执行人为沈阳轩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轩合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而且,轩合公司为逃避债务,注册时将荆明作为法人代表,但实际掌控人却是其姐姐荆华、姐夫蒋某及徐某。

  正月行动以来,经荆明指认,荆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荆华本人也承认可以承担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所以决定对荆华实施拘留。

  春节前,执行法官在公安机关配合下采取多种措施查找荆华行踪,发现其正在广西南宁,于是安排专人密切关注荆华行踪,一旦在沈阳出现,立即执行拘留。

  2月27日“二月二”上午,执行法官接到信息,“荆华已回到沈阳”,于是指定申请人郭某约荆华到指定地点见面。中午,双方当事人到咖啡厅见面时,执行法官带领二名女法警赶到现场,对荆华强制带回法院,并于下午将其送进拘留所。

  被拘后提供财产线索

  执行法官在办理沈阳瑞祥风能设备有限公司欠款案件中,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履行义务并报告财产情况,但该公司并未履行债务也未报告财产情况。

  申请执行人为省外企业,多次来电问询执行进展情况。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法院决定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邱某采取拘留措施。今年1月26日,执行法官对邱某实施拘留。因该公司在沈阳中院有两件未履行案件,所以本次拘留期满后,决定继续拘留,两次拘留共计30日。

  因该公司尚有一合作项目,在法院对邱某采取拘留措施后,其他单位负责人来法院协调案件解决办法,并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配合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邱某也在拘留期间承诺改正错误,提供财产线索,竭尽所能履行债务。现法院已根据邱某提供的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查封。当事人各方就债务履行已达成初步意向,正在履行中。

  成功执结陈年案件

  刘某欠梁某民间借贷本金加利息10万元,判决生效后多年一直拒绝履行债务。法官曾从刘某银行账户内扣划存款7万余元,但之后刘某刻意规避执行,银行账户内不再有存款。法官多次令刘某履行债务,其以没钱且对判决内容有意见为由,拒绝履行剩余债务。

  刘某的妻子周某作为另一名被执行人,自去年退休开始,社保卡内按月进账退休工资,周某不但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反而将账户内2万余元退休金转移。法官严肃告知周某,如果规定期限内再不履行债务,法院将依法报送拒执犯罪,将周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周某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按时将钱款交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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