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法院组织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
会上,副院长刘军首先认真传达、贯彻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郭声琨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大决策精神,和各级政法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
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树魁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县法院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形势,压实目标责任,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提升思想站位和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院干警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阵地作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树立大局意识,全员参与。全体干警要树立全院“一盘棋”意识,全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于审判执行环节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三严格依法办案,提高案件质效。对涉及的各领域的黑恶势力“除恶务尽”,该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要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改革为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四是保持清醒头脑,廉洁自律。要锲而不舍加强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体干部要加强规矩意识和程序意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警觉性,增强抗干扰能力,敢抓敢管、顶住压力。
会议最后,组织全院干警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承诺书》,使干警自觉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