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法院转变工作作风 规范审判权行使

29.03.2018  20:52
        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开原市人民法院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审判权行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规范立案工作,贯彻落实最高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能够当场立案的当场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七日内作出书面裁定,该院当场立案率达90%以上。

        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召开刑事庭专业法官会议,统一量刑尺度和标准。依据辽宁高院、铁岭中院下发的指导性文件,结合该院民商事案件实际,对于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金融案件组建专门合议庭,同类案件归口办理,努力做到裁判尺度相统一。

        三是规范法官庭审行为。在庭审过程中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益,避免随意打断和阻止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正当的陈述和辩论。按照铁岭中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规范开庭着装、规范言语文明,坚决纠正开庭不着法官服或者法袍、不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语言生硬粗俗等问题。

        通过规范审判权的行使,该院的一审服判息诉率不断上升,上诉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不断下降,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

(两会受权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公安厅
营口中院让记者带你走进法院走近法官
    营口中院按照省法院和市委政法委要求,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9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