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部署洗浴等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11.02.2017  05:10

辽宁:部署洗浴等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辽宁省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末,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洗浴、餐饮、住宿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浙江台州“2.5”火灾事故教训,摸清全省现有洗浴、餐饮、住宿业经营单位底数,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惩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本次专项行动由消防部门牵头,会同住建、质监、商务、安监等部门,重点整治场所的建筑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消防设计备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畅通;是否依法合规使用燃气;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等12项内容。 

  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即日起至2月20日即日起至2月20日为动员摸底阶段,对本全省洗浴、餐饮、住宿业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列出经营单位清单。2月21日至3月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组织有关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岗位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督促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以承诺书形式向社会作出承诺;行动期间,每个经营单位至少组织一次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或应急逃生疏散演练。2月25日至3月20日为全面排查阶段,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联合住建、质监、服务业管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内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未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经营单位推荐安装使用简易式火灾喷淋和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3月5日至3月20日复查督查阶段,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对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复查。省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3月21日至3月31日为总结评估阶段,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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