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消防总局提醒:别光顾吃喝 四类火患得注意

05.02.2016  12:12

春节期间火灾数平均高出平时两倍  省消防总局提醒——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消防总队了解到,2016年1月份以来,全省共发生亡人火灾14起,死亡17人。14起亡人火灾有10起发生在住宅,4起分别发生在蔬菜大棚、仓库和综合办公楼。

据统计,春节前后,家庭用火用电量激增,历来是火灾高风险期。2015年,全省共发生火灾27856起,其中春节期间(除夕至正月初六)发生火灾1384起,火灾数平均高出平时两倍。春节期间造成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燃放烟花爆竹、生活用火不慎和电气故障。

省消防总队还归纳整理了春节期间居民应掌握和注意的消防安全知识——

■吃火锅

1.炭火锅。使用时,要在火锅下垫一个盘子,放一点清水,防止高温烤坏桌面甚至引起火灾。

2.液化石油气火锅。使用时要注意防止气体泄漏,不用时要关闭气源。

3.酒精火锅。使用时应先将酒精倒入酒精盘内,再点火,绝对不可向燃着的火锅加酒精,若需要添加酒精时,要待明火熄灭后,锅体温度下降了再加。

4.电磁炉火锅。使用时要注意远离热气和蒸汽。电磁炉出风口要离墙和其他物品10厘米以上。电磁炉使用完毕,不要立即切断电源,等风扇将炉内温度降至正常,自动断电后,才能拔下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