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滑坡致73死调查报告公布110人受处理

16.07.2016  18:40
    国务院近日批复了广东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报告。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5年12月20日,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的红坳渣土受纳场发生滑坡事故,造成73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17人受伤(重伤3人,轻伤14人),33栋建筑物(厂房24栋、宿舍楼3栋,私宅6栋)被损毁、掩埋,90家企业生产受影响,涉及员工4630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8.81亿元。

    记者就该事故中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采访了调查组相关负责人。

    记者:红坳受纳场存在哪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答:红坳受纳场主要功能是受纳建设工程产生的余泥渣土,属于市政基础设施中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在建设运营过程中,红坳受纳场在没有正规施工设计图和未办理用地、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审批许可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建设运营,超量、超高、超规划区域堆填余泥渣土,导致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益相龙公司)是红坳受纳场的实际运营企业。益相龙公司未经正规勘察和设计,违法违规组织红坳受纳场建设施工;现场作业管理混乱,违法违规开展运营;无视受纳场安全风险,对事故征兆和险情处置错误。深圳市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绿威公司)为红坳受纳场运营服务项目的中标企业,在招标当日即与益相龙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中标后将经营权转让给益相龙公司。中标后,违法违规整体转让中标项目,名为分包,实为整体转包。在将运营服务项目转包后,未与益相龙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没有对其进行安全检查。

    益相龙公司和绿威公司以及与益相龙公司有债务关系、实际参与红坳受纳场项目运营的林敏武、王明斌都对事故发生负有主体责任。

    记者:红坳受纳场的审批、监管等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和腐败问题?

    答:调查发现,深圳市党委、政府和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第一,深圳市城市管理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许可,未按规定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严重缺失。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在红坳受纳场不具备受纳场地证发放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向其发放临时受纳场地证;  未纠正和查处红坳受纳场违法转包的问题;。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对红坳受纳场违法违规转包和超量超高堆填的问题失察失管,对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存在的问题失察。

    第二,深圳市建设、环保、水务部门未按规定履行建设、环保、水务行政审批许可和日常监管等法定职责。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未按规定跟踪和督促红坳受纳场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对其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失察失管;未督促红坳受纳场整改隐患并办理建设审批手续,也未按规定对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第三,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违法违规实施规划许可,对违法用地行为未依法查处。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在无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的情况下违规核发红坳受纳场选址意见书,违规以复函的形式同意红坳受纳场作为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未按职责规定对红坳受纳场未批先建问题进行查处。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对下属光明管理局用地规划许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红坳受纳场未批先建的问题失察,未按规定督促指导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开展查违工作。

    第四,深圳市委未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未有效督促深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深圳市人民政府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未能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安全发展的关系,为解决建设工程渣土的排放问题,在红坳受纳场项目与有关规划冲突的情况下,仍违法违规强行推动渣土受纳场建设。

    事故调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腐败行为和其他犯罪事实。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远安,在任职期间违反法律,权钱交易,大肆收受益相龙公司实际控制人龙仁福贿赂;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审批红坳受纳场;玩忽职守,对红坳受纳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查处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已经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腐败行为和其他犯罪事实,司法机关仍在全力侦查。

    记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了哪些处理建议?

    答: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对110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

    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3人。其中,公安机关对3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对19名涉嫌职务犯罪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上述涉嫌犯罪人员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属中共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的,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负有管辖权的单位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依据有关规定,另对57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建议对深圳市委市政府2名现任负责人和1名原负责人等49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建议对2名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建议对6名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建议对2家事故责任企业和1家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对其他4家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存在的项目管理不严问题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并对其提出要求、规范管理。

    建议责成广东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向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此外,鉴于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远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坠楼自杀身亡,建议不予追究其责任。  据新华社
密织精细管理网 推进环境美秩序优
  专家把脉 部门联动 群众参与   8月2新浪辽宁
220千伏盛京—滂江电缆线路工程实现盾构隧道全线贯通
  9月1日,位于大东区地坛街与善邻路交会处,新浪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