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22.01.2017  18:40

  本报讯 记者崔振波报道 只要拿着农合卡、身份证,在清原满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就能先看病后付费。

  1月19日,在清原县中医院出入院处,家住英额门镇幸福村的村民杨凤英正办理出院手续。10天前,杨凤英因肺气肿来到医院,没交一分钱的情况下入院接受了治疗。杨凤英深有感触地说:“以前看病要提前筹好住院的费用,现在先住院治疗后付费,出院时只要缴纳自费部分就行了,太省事了。

  以往一大笔住院押金成为农村患者就医的一道坎,随着“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实施,这样的就医压力没有了。2014年以来,抚顺市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中,以清原县为试点积极探索“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目前,清原县级公立医院已全部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模式,为患者垫付医疗费9000余万元,使1.5万名患者受益。

  清原县中医院副院长朱建明介绍,无论门诊、住院患者还是急诊患者入院时只需提供农合卡、医保卡、户口簿等必要证件,并与医院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患者就可以在不用支付押金的情况下住院,发生的各种住院费用先由医院垫付,医保或新农合自动划拨,患者出院后最晚不超过2个月时间内支付住院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即可。该项惠民政策限于新农合及医保报销范畴内的疾病。车辆肇事、打架、吸毒及自杀倾向等不享受此政策。这项政策有效解决了家庭困难群众因拿不出住院押金延误病情的问题,也让急重病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患者就诊率明显提高,住院就诊量也提高了20%。

  为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清原县要求各医院规范诊疗行为,严格出入院标准。对医务人员要求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每日向患者提供治疗措施、治疗费用等清单,并由患者确认。对于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引导在县域内就医,对于危重、疑难病患者及时转诊上级医疗机构,不因医疗费用而影响治疗。各医院还通过滚动字幕、宣传单等方式,将此项惠民政策宣传到周边的乡镇。截至目前,清原县各医院还没有患者恶意欠费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