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切实做好城镇民族工作

01.04.2016  11:38

清原满族自治县民宗局会同清原镇党委、政府深化城镇民族工作思路,建立了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社会化民族工作格局。一是推进城镇少数民族工作管理网格化。建立以社区、企事业单位为依托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城镇少数民族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实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积极组建暂住人口义务协管员队伍,主要由各楼长、老干部、老党员、治安积极分子组成,帮助协管辖区外来务工人员情况的掌握、登记、工作变更、家庭人口、房东管理行为等,并对外来的少数民族孩子的就学等困难予以帮助。二是大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思想。通过开展座谈会、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在群众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夯实了民族团结基础,形成促团结、保稳定、增和谐的强大合力。三是切实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区,建立民族工作协调议事会,确定协管人员、联络员。组建少数民族社团,不断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讲原则、讲法律、讲政策、讲策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大信访案件解决力度,努力把影响民族关系隐患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