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细河区多措并举 认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06.05.2015  10:3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包[2014]2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精神,按照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阜新市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阜人社[2015]2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2015年3月25日至4月15日,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措并举,联合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

一是有组织保障。区人社局与区工商管理局进行协调,设立专项工作小组,针对区人力资源市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研究,提出整顿的重点和难点,对自查时间等作了周密安排和布局,明确责任,建立并完善了相应的协调指导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确保了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做好舆论引导。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强化宣传,采用宣传栏等媒介手段在区内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及《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提高了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并开设了社会公开举报电话0418-3965052,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三是有效开展专项行动。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采取查、问、看、讲等方式进行认真检查,加强对职业中介结构和用人单位招工的监督,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细河区共有7家审批职业中介机构,其中有2家是事业单位,1户企业,4户民营,这些中介机构均有合法的执照,均未发现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合法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等违法行为。检查企业10户,这10户企业均有合法证照,合法经营,没有招收童工和未成年工,招工信息真实。

四是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在行动中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和个别小商户给予劳动者工资标准偏低,未达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问题。针对此类问题,行动专项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用工单位和企业的招用工行为,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间的长效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合作。继续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行为,实现劳资双方利益共赢,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本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用工单位和企业的招用工行为,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极大地促进了全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和谐健康发展。(胡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