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分局开展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

24.02.2016  11:47

      为进一步解决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服务全区社会经济发展,近日,浑南环保分局按照浑南区人民政府下达的《沈阳市浑南区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已建成和在建的建设项目开展清理整顿。

        一是对正式投产的未批建成项目,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即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并按照“三个一批”意见进行处理,即备案完善一批、整治规范一批、依法关闭一批.

      二是对仍在建设或已建成未投产的未批在建项目,以及通过本次清理整顿完成备案的建设项目的改、扩建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和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权限等环境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是对已经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清理整顿工作分“集中排查阶段、制定整顿方案、全面清理整顿、整顿工作总结四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