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召开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 工作企业落实会

07.06.2016  09:53

  近日,绥中县环保局分别在县高甸子乡、荒地镇、高岭镇政府召开全县属于‘备案完善类、整改规范类’企业清理整顿工作落实会,参加会议的企业达110家。

  会前,向参会企业下发了“绥中县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告知书”、“限期治理决定书”一式两份,确定了治理时限为2016年6月1日,审查备案时限为2016年6月30日,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后各留一份。同时从服务企业角度出发提供了9家‘环评单位名单’,重点解决企业找环评单位难的问题,明确除9家外只要符合资质认定的其它环评单位均可办理建设项目现状评估。 

  会上,分管局长传达了省、县关于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督促企业认真研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点学习第二章第十九条、第六章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中关于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二是要求企业按省政府规定时限完成现状评估工作;三是明确逾期未完成的企业将申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最后,分管局长要求环境监察局针对符合要求未参会的个别企业及时送达告知书和决定书,明确要求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做到全面通知,不漏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