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渗水他自掏腰包检测找漏点 谁赔偿?

03.12.2017  15:06

    买了新房用来养老,本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但沈阳的孙先生却感到苦闷,原来自家房屋一直向下渗水。

  对此,孙先生雇地热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发现自家橱柜后有漏点,他又雇人将橱柜拆下、地砖刨开,找到卫生间墙面内的自来水管渗水。经认定,渗水系建房时施工单位将自来水管碰坏导致,物业公司更换了水管,渗漏停止。

  随后,孙先生将检测费、拆装费等2000余元报给物业公司,却迟迟拿不到赔偿。于是,他将物业公司和开发建设单位告上法庭。

  最终,在办案人的调解下,物业公司替孙先生向开发公司交纳4个月物业费,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沈阳市民孙先生在皇姑区黄河北大街附近,买了一套房子养老,当初他就是看中了这里的环境,但最近,孙先生却为自家房屋渗漏的事感到苦闷。

  据悉,2014年孙先生入住时起,楼下邻居就反映他家的厨房向下渗水,随后,孙先生找到小区物业查找原因,在楼下的邻居家和自己家都没有找到漏点,渗水时断时续,这让孙先生很郁闷。

  2016年3月份,孙先生下了狠心,他雇用了地热检测公司进行检测,经过两次检测,发现自家橱柜后有漏点。孙先生又找到橱柜安装企业将橱柜拆下,将地砖刨开,终于发现卫生间墙面内的自来水管渗水。

  经专业人员的认定,渗水系建房时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自来水管碰坏产生渗漏。见状,园区物业公司对破损的水管进行了更换,渗漏停止了,孙先生特别开心。

  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地热检测公司的检测费、橱柜公司的拆装费、更换地砖的费用,加起来2000余元,孙先生报给小区物业公司,却迟迟得不到赔偿。最后终于有答复了,开发单位称因为房屋质保期两年已过,施工单位拒绝赔偿,开发单位、物业公司也不负担。无奈,孙先生到法院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000元。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民六庭受理此案后,办案人传物业公司了解情况,物业公司到庭后,认为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办案人向孙先生释明,孙先生申请追加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庭审中,物业公司、开发建设单位对孙先生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他们表示渗漏事实及渗漏原因基本属实,但对孙先生索赔的金额不完全认可,包括地热检测费用过高、橱柜拆装费用过高,误工费不合理等。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情绪特别激动。

  庭后,办案人分别给当事人双方打电话作调解工作。首先做孙先生的工作,说服其将诉请不合理、不合法的部分放弃;再做物业公司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工作,看是否能以减免孙先生小区物业费的方式拿出调解方案。

  经过半个月多次打电话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和解意见。近日,当事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意见:开发公司30日内一次性赔偿孙先生人民币2682元,上述款项由物业公司替孙先生向开发公司交纳4个月物业费。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胡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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