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局认真开展合同帮农服务工作

11.08.2016  19:35

年初以来,本溪市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省、市工商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合同帮农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以“靠前服务政府、监管服务企业、维权服务群众”的大服务理念,在指导农民规范合同文本的同时,对辖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开展指导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服务“三农”发展营造了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有力地推动了辖区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区局高度重视合同工作,出台了《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程的实施方案》,把合同帮农工程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在辖区涉农市场监督管理所全面建立合同指导服务站,明确工作职责,即:每年至少帮扶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户“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规范一种涉农合同示范文本,调解一起涉农合同纠纷,落实合同文本上门、培训指导上门、纠纷调解上门“三上门”服务制度,实现合同帮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二是印制示范合同文本。区局结合辖区农村工作实际,印制《农副产品买卖合同》、《农产品订购合同》、《粮食订购合同》等示范文本,指导帮助规范涉农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严格审查涉农合同中合同格式条款的合法性,调解合同纠纷,促进形成稳定的农产品供求关系。

三是开展全程指导。为加快实施合同帮农富民工程,加大订单农业全程指导力度,区局负责合同管理人员着力当好“三员”。即:事前宣传员。将省、市局编撰的合同法律和合同管理知识简明学习教材,免费发放到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农户。通过下乡宣传、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法,加大合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帮助农民掌握签订履行合同必备的常识和技能。事中联络员。对订单农业进行跟踪服务,向全区涉农企业派驻联络员,开展对口帮扶,主动提供合同咨询服务,避免盲目签约或随意毁约。事后监督员。针对一些利用农业订单欺诈的现象,加强涉农合同监管,防止重大坑农、损农、害农恶性事件发生。及时查处利用订单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定金或保证金,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

四是注重典型引路。为打消农户对订单农业这个新生事物的顾虑,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涉农市场监督管理所从培育典型入手,选择一批典型项目进行帮扶,用成功经验带动广大农户发展订单农业的积极性。

五是加强信用监管。区局认真贯彻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工商总局《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对涉农主体实行信用分类,加强涉农主体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约束,促进诚信经营。

六是引导诚信经营。区局以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为载体,鼓励涉农主体诚信经营,在评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文明诚信民营企业”、“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中向涉农主体倾斜。目前溪湖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涉农主体达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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