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勺店爆炸震坏电梯 居民上楼难

30.08.2016  12:08

  火勺店爆炸后停业。读者提供

 

  一家开在某居民楼一层的火勺店突发煤气爆炸,幸运的是没有人员伤亡,闹心的是爆炸震坏了该单元一部电梯,居民不堪爬楼之苦。

  火勺店突发煤气爆炸

  8月28日晚,市民陈先生致电本报,反映鞍山市立山区东沙河回迁小区11号楼下一火勺店发生煤气爆炸。8月29日上午,记者找到了这家位于居民楼一层的火勺店,是个“民改商”的单室,招牌横放在窗前地上,周围还散放着一些破损的桌椅。附近居民称,这些破桌椅和招牌都是被爆炸崩坏的。

  爆炸后,火勺店的塑钢门、卷帘门和窗户都已破损,店门被人用卷帘门的铁皮掩上,但透过窗户仍能看见屋内的墙上有熏黑的痕迹,地上散落着一些玻璃碎片。

  爆炸是怎样发生的?据该楼一位邻居介绍,当晚7时左右,自己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听见楼下“轰”的一声,楼板都跟着颤动了一下。“我赶紧下楼,一看是楼下火勺店发生煤气爆炸了。”该居民介绍,因为火勺店晚上歇业,因此没有人员伤亡,事后店主已被警方带走调查。

   震坏电梯居民爬楼

  虽然爆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记者发现,火勺店所在的该楼2单元唯一一部电梯却损坏了,该电梯一层两扇外电梯门被震坏,无法正常开闭,电梯因此已经关停。

  “电梯坏了,我们回家只能爬楼。”居民李女士家住该楼2单元,她介绍,该楼共有18层,2单元只有一部电梯,电梯损坏后,有居民尝试从3单元的电梯上楼,然后再通过消防通道回到2单元,但却发现5层、11层的消防通道都被居民堆满了杂物,根本无法通行,因此居民们只能徒步爬楼,上年纪的老人和孩子都不堪其苦。

  李女士介绍,电梯损坏后,居民不确定该由谁来赔偿,虽然已经向房产单位报修,但截至记者发稿时,电梯仍未修好。

  律师:爆炸责任方赔偿

  被爆炸崩坏的电梯门该由谁来赔偿?对此,辽宁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彦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爆炸原因存在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损坏的电梯承担赔偿责任。记者佟利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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