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焚烧秸秆 利国利民——辽中区人民政府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辽中区人民政府特致全区农民朋友一封信。
值此金秋之际,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严格遵守禁止焚烧秸秆的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随意焚烧秸秆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极易引起航空、交通、电力、火灾等安全事故,而且是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每个公民都有保护和监督环境的义务和权利,欢迎广大农民朋友都能自觉地参与到秸秆禁烧的行动中来,自觉遵守法律规定,有效遏制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发生。对发现有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或劝阻无效的,要及时向环保或公安机关举报。举报后经公安部门核实并对当事人拘留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人民币奖励;被公安部门训诫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人民币奖励。
辽中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30日
辽中区公布焚烧秸秆举报电话
各镇举报电话 公安分局各派出机构举报电话
序号 单位 举报电话 单位 举报电话
1 蒲西街道 87881873 西街 87882862
东街 87882200
2 蒲东街道 27800804 镇东 87862412
3 于家房镇 87922000 于家房镇 87921210
4 朱家房镇 87931204 朱家房镇 87931210
5 六间房镇 87810004 六间房镇 87810010
87810545
6 肖寨门镇 87810545 肖寨门镇 87766410
7 老大房镇 87919001 老大房镇 87919110
8 潘家堡镇 87971404 潘家堡镇 87971410
9 冷子堡镇 87981202 冷子堡镇 87981210
10 刘二堡镇 87961202 刘二堡镇 87961219
87967770
11 杨士岗镇 87991204 杨士岗镇 87991210
12 茨榆坨镇 87755018 茨榆坨分局 87758119
13 大黑镇 87951206 大黑镇 87951210
14 城郊镇 87884205 城郊镇 87884210
15 牛心坨镇 87918002 牛心坨镇 87918010
16 满都户镇 87900004 满都户镇 87901110
17 养士堡镇 87948004 养士堡镇 87948110
环保局举报电话
白天:87990086 夜间:87882004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魏爽 制图、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