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爱卫会在省(中)直机关开展无烟机关创建工作

31.05.2018  15:30

  今年5月31日是第31个世界无烟日。为加大控烟健康教育力度,推进全省控烟履约进程,省爱卫会决定继续在省(中)直机关开展无烟机关创建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省(中)直机关要建立单位控烟协调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及工作分工;制定单位内部控烟规定,建立控烟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培训;单位区域内主要场所、部位应设置控烟标识,工作场所不放置烟具,无烟迹;工作期间单位所有室内禁止吸烟,对外来人员要开展吸烟劝阻工作;公务期间无吸烟行为;单位内部应建立控烟宣传教育平台,提供有关控烟知识、宣教资料;单位内部不得有烟草广告行为,内部食堂等不得销售烟草制品。5月31日-6月30日各单位开展自查整改和无烟日主题活动,自7月1日起,省爱卫办将组织开展控烟暗访抽查。

  近年来,为实现公共场所全面控烟,我省从2007年起在全省开展了创建“无吸烟医院”活动,2009年,出台了《辽宁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实施意见》(辽卫函字〔2009〕305号),在医疗卫生系统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率先全面禁止吸烟。2018年,将控烟履约工作作为省市卫生与健康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继续推动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工作。为加强省直机关控烟履约工作力度,省爱卫会、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禁烟活动的通知》(辽爱卫委﹝2014﹞1号)及《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机关禁烟标准的通知》(辽爱卫委﹝2014﹞7号),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直机关控烟活动。2016年~2018年在省(中)直机关连续开展了控烟自查和抽查,推动无烟机关创建工作。上述控烟工作的开展,为实现公共场所全面控烟奠定了基础,起到了率先示范作用,为我省控烟工作进入立法程序营造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