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为企业拍摄制作宣传片, 其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什么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16.02.2015 13:04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因此,个人与企业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关系而为企业拍摄制作宣传片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16.02.2015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