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居民启用2015版往来台湾通行证
为提高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近日公安部决定,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4月24日起全面启用2015版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4月19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辽宁省将按照公安部要求同步启用新版往来台湾通行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往来台湾通行证(本式)及往来台湾签注(贴纸式)可以继续使用。
成人证件有效期由5年延长为10年
与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不同,新版通行证为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采用多项物理防伪和数字安全技术,增加了采集申请人指纹的内容,成人证件有效期由5年延长为10年。
正面打印持证人个人资料以及证件签发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前往台湾地区签注等信息并可由证件签发机关重复擦写,同时不再附发贴纸式签注。对持用2015版往来台湾通行证出入境的持证人,边检机关查验后不再加盖出境、入境验讫章,持证人出入境和签注使用情况由芯片和信息系统记录、管理。
16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将采集指纹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首次申请2015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均将采集或核验指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根据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2015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费用调整为,即首次办理和补(换)发2015版往来台湾通行证费用为100元/张;赴台湾一次签注的费用为20元/件,赴台湾多次签注的费用为100元/件。
2015版往来台湾通行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往来台湾通行证(本式)及往来台湾签注(贴纸式)可以继续使用。
温馨提示
辽宁省公安厅提醒,启用2015版往来台湾通行证是一项长期坚持的政策。申请2015版往来台湾通行证时,要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申请资料,不如实提供真实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骗领出入境证件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查处。需要注意的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按组织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履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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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起连续四天全市调整出入境证件受理
4月1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由于辽宁省出入境系统调试升级,4月20日、21日(本周四、周五),全市各区、县(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暂停赴台湾证件受理工作,期间申请人可到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关证件;4月22日、23日(本周六、周日),全市停止所有出入境证件受理工作,同时港澳自助签注设备停用。调整期间,全市出入境证件正常发放。4月24日8时30分,全市出入境证件办理工作恢复正常,望广大市民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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