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对电商发警示禁用“全网最低 仅限今日”

10.11.2016  09:32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兰晓玉报道“双十一”“双十二”马上来临,省物价局对各电商诚信经营、规避风险提出预警提示。

  电商在促销时应该首先秉持明码标价。线上线下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均应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在进行促销时还应标明促销时间、方式等内容。

  其次,不得虚构原价。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根本不存在,或者不是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本交易场所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新品上市开展促销活动时,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这些都属于虚构原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不得虚假优惠折价。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价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高于原价。

  省物价局表示,电商给消费者的价格承诺要完全履行,有其他价格附加条件的要事先标明。

  此外,电商不得使用绝对化语言。促销中使用“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仅限今日”“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消费者购买。

  价格含义要标明。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时,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

  电商承诺的馈赠物品内容必须明确。经营者采取馈赠物品或者服务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如果馈赠物品或者服务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所标示的价格(或者价值)应当真实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