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狐”行动成功从尼泊尔缉捕两名经济犯罪嫌疑人

12.05.2017  14:01
   

  经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并在尼泊尔执法部门和我驻尼泊尔使馆的大力支持下,5月9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丁某某、董某某夫妇被缉捕回国。

 

  据江苏省淮安市公安机关侦查,2013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丁某某伙同其丈夫董某某等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承诺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15年4月、2016年1月丁某某、董某某分别潜逃尼泊尔。

 

  情况上报后,公安部“猎狐”行动办指导办案单位扎实调查取证,全面摸排丁某某、董某某的行踪线索,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我驻尼使馆。在我驻尼使馆的积极协调下,4月24日,尼泊尔警方在加德满都将丁某某、董某某抓获。随后,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迅速赴尼泊尔开展工作。经与尼执法部门协商,尼方同意将丁某某、董某某遣返回中国。5月9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将丁某某、董某某押解回国。

 

  截至发稿时,“猎狐2017”专项行动共成功缉捕经济犯罪逃犯等17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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