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献血800毫升可终生免费用血

08.01.2016  11:03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胡婷婷报道 今年2月1日起,沈阳市将提高对献血者本人及其亲属的优惠比例。按照新修订的《沈阳市献血管理办法》,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即可在5年内无偿使用血液,5年后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如果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上,可终生无偿使用血液。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也可以终生免费用血。

  沈阳市自2001年以政府令形式发布《沈阳市献血管理办法》,建立了无偿献血制度。2001年全市无偿献血人次仅为4.55万,2014年已达到10.16万人次。2014年全市开放病床数为55775张,比2013年同期增加了4.22%,但无偿献血人次却比2013年同期减少了0.41%。

  新修订的《沈阳市献血管理办法》为了鼓励市民献血,提高了对献血者和亲属的优惠比例。按照原来的办法,献血者要自献血3个月后方可在5年内无偿使用血液。新办法则在4个方面对献血者的优惠进行了修改。

  首先取消了献血者献血3个月后才可无偿用血的规定,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即可在5年内无偿使用血液,5年后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如果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上,由市政府和红十字会给予奖励,并终生无偿使用血液。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献血量按照一个治疗单位折合全血800毫升计算,这一标准远高于国家相关奖励中折合200毫升的比例。

  其次,对于配型成功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也可终生免费用血。

  对于献血者的亲属,也新增加了优惠。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自献血之日起3个月后5年内可以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稀有血型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自献血之日起3个月后5年内可以无偿使用与其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最后,医疗机构在保证急救用血的前提下,应当优先安排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