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督导七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13.04.2018  13:05

  为督导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省环保厅派出督导组,赴鞍山、锦州、营口、铁岭、葫芦岛、本溪、辽阳七市进行督导,并结合各市环境质量变化,部署水、气、土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

  督导组现场检查了鞍山海城市镁制品行业环境污染整治、营口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辽阳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情况,检查了锦州市入海排污口关闭、本溪市老官砬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铁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葫芦岛乌金塘水库综合整治等工作情况,并现场查看了辽河、太子河水质情况。

  督导组强调,各市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要部署、过问、协调、督办,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要加快推进重点整改事项,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既定目标。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要求和完成时限,逐项分解落实,确保每个问题按时限要求一一整改落实到位。

  结合各市水、气、土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实际,省环保厅强调,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继续做好拆除燃煤小锅炉、加强20吨以上燃煤锅炉环境监管、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镁砂行业环境问题整治、钢铁等重点行业减排、秸秆焚烧管控等重点工作。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要坚持“保好水、治污水”的思路,继续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严格落实河长制,对未达到水质考核目标的河流制定一河一策;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等。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要摸清土壤污染底数,保质保量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加强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防范人居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