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审批改革:轻“权”重“责”去“懒政”

31.03.2015  19:31
      编前语

  环境问题,从未像今天这样引人瞩目。碧水蓝天,山青水秀,这是人们所热切期盼的。“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环境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百姓福祉。特别是随着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环境保护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我们知道,沈阳市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环境提高空气质量不遗余力,全方位、全系统、深层次的改革是从根本上解决困扰我们的环境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沈阳环境保护工作的主题。同在一座城,共享一片天,同呼吸,共命运,为了让沈阳——我们共同的家园更美好,身体力行,我们每个人都责无旁贷!

  在环保审批改革之前,据不完全统计,像沈阳这样规模的城市每年审批企业有一万多家。哪些企业在审批之列,哪些企业本不在其中,各地规定不一,做法不一。

  城区内有一下岗女工,联合俩同命姐妹各自从家中及亲友处筹得新、旧缝纫机七台,拟在家中开办“三姐妹缝补店”,三人同病相怜,丈夫下岗在外地打工,孩子们同岁均没有能力考上“理想”学校。开个小店,只想补个家用,能有小利,仰仗老天。“可这点想法,我们是真作不了啊”!三姐妹犯了难。“为啥”?

  “工商要环保批件,环保这关要过,先要花8000元作环评,还要付监测费2000元,最后可能还收噪声排污费。一年也就万八的收入,没开门就得先花这么多,往后还有其他部门那诸多的手续不知还要多少开门费,小店也就真是开不起的……”这件事在环保局内引起轩然大波。环保局究竟是干什么的?环保审批究竟该审批谁?一场全方位深层次的改革大幕经过无数争论反思在循序渐进中开始了,而首先则是从取消服务业、餐饮类等小店小微企业的环评审批开始。

  有人说,环保局在外部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大气”,其实这个定位既不精致也不科学。在内部,环保=企业审批+收费处罚+计划治理。以往,审批岗位,在业内人员是首选,而现在则多为避而不及,其原因之一在于环保审批之改革,向过去重“”脱“”之“懒政”说“”,转变为轻“”重“”去“懒政”,将权力曝晒在阳光下,将责任落实到人头上,将徇私空间无限挤压,企业乐了,百姓笑了,既要蓝天碧水,管住该管的,又得百姓欢声笑语,放下该放的,这种全方位的深层次改革确需要一定的胆识、耐力和定力。

  环保审批内容繁多,涉及六大方面:(一)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的,是否征得相应一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的同意。(二)项目选址、选线、布局是否符合区域、流域和城市总体规划,是否符合环境和生态功能区划。(三)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四)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能否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标准。(五)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六)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这些内容不可谓不是“广而严”的,可问题是落到实处时,“审而不批”,“批而不审”等怪状却屡见不鲜,重“”脱“”是根源所在。

  2003年9月《环评法》实施至今,保守估计全国有几十万家企业未经环保审批或验收,“情况”繁多,其中不作为是重要原因之一。

  “公众不同意”是不作为理由之一;“群众有信访”为理由之二。

  基层环保分局在饭店审批中,需业主提供左邻右舍,上下前后居民的意见,五十户中有一户“抗议”,便不通过。

  还有一些项目在进行环保验收时有信访出现,程序不再进行。

  这种“一闹就停”的决策执行方式,是不作为,极大地损害政府公信力。

  企业按国家法律标准达标排放,应是环保审批、验收的最高准则,也是唯一标准。除此之外的任何附加条款,均可视为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借口”与理由。

  (李海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