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环保系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环保批示精神

30.03.2016  11:34

  3月25日,辽宁省环保厅组织召开全省环保系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推进会,厅(办)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全省14个市局局长,44个县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环保的批示,梳理了最近一个时期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生态环保的讲话,国家“十三五”规划、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新要求,辽宁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朱京海做了辅导讲话。 

  朱京海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讲了4点意见,即中央及省里要求怎么讲、环保任务怎么落、地方工作怎么干和基层环保局长怎么当。 

  朱京海厅长重点强调了环境治理工作。 辽河治理 今年重点抓十项任务:(1)完成印染、电镀等“十小”企业的排查、取缔,制定造纸、焦化等“十大”行业治理方案,推进清洁化改造。(2)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材质落后、漏损严重、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老旧管网调查,启动6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3)完成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4)制定实施种植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5)针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化工、有色、造纸、皮革、印染等污染较重企业制定退出计划,有序推动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6)各市自今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7)年底前完成黄海生态红线划定。(8)年底前各县(市)及有条件的重点建制镇要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9)年底前,各市、县(市、区)完成重点化工企业、重点排污企业以及各类污水处理厂的环境风险排查。(10)自今年起,各地区要定期公布辖区环保黄、红牌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大气环境治理 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高效一体化供热、气化辽宁、清洁能源推广、燃煤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城市全覆盖、绿色交通、秸秆综合利用、工业提标改造和监测预警9大工程。今天要淘汰建成区内10吨级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黄标车,全省车用汽柴油提标使用国五标准,不断改善空气质量。 

   农村环境整治, 今年全省要开展新一轮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将遵循“整县推进、竞争立项、以奖代补、考核实效”的工作模式,在全省择优选取一些县区开展全面整治。 

  朱京海厅长还就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法治建设、环境风险防范、作风建设进行了部署,就地方落实环保工作、提高基层环保局长能力素质提出了意见。与会人员对照中央精神和省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本地工作进行了座谈,进一步加深了对精神实质的理解,基层环保局纷纷表态,要将中央精神、省领导批示转化为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环境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