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环保系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23.09.2016  11:38

  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全力保障环境安全,按照省环保厅《辽宁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辽环函[2016]225号)要求,并结合当前我市环境安全形式,我市环保系统于9月18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此次排查整治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环境风险防控情况,清静下水系统、雨水系统、生产废水系统环境风险防控情况等。 二是原有、成品油存储及输油、输气管道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情况。 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情况。 三是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尾矿坝、输送系统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三防”设施和事故收集设施建设情况等。 四是相关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备案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演练、培训情况,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情况、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要求没有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编写和备案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立即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此次排查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9月18至2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 各县(市)区环保局、各园景区管委会、市环监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组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确定本地重点检查企事业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动员部署,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进度。 二是9月21日至10月25日为排查整改阶段。 企业自查自改与部门督查检查同步开展。企业通过聘请专家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自查自改。各级环保部门、各园景区管委会结合当地政府部署的生产安全大排查工作,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检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交叉督查、抽查等方式,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及问题台账,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三是10月26日至31日为总结评估阶段。 各县(市)区环保局、各园景区管委会、市环监局对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列出隐患清单,分析问题成因,制定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