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瓦房子镇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

14.01.2015  10:41



根据《关于帮助各地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组织财政、民政、国土、环保、扶贫、交通、水利等部门,对全县具备条件的村组进行了深入调查和认真比对。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广泛征求移民意见,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确定瓦房子镇、三官村、下店组37户、135人为生态环境恶劣搬迁安置试点村(组),属于元宝山水库安置区。整组移民户地处偏远,交通不便,饮水困难、生存环境恶劣,人均收入在贫困线下,不搬迁难以改善生产生存条件,为提高生活水平,建设迁出原居住地。

在充分保证移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确定货币补助安置和定点购楼(瓦房子新市镇政府所在地和朝阳县新县城)两种安置方式。所有生产资料不变,对生产经营影响不大,基础设施与原居民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