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一家三口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刑

31.07.2017  15:16
瓦房店市一家三口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刑 - 新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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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王军忠 记者石朕)家住瓦房店市的韩某某系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法院判决生效后,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在法院工作人员到其家中进行执行工作时,韩某某及其父母韩某、刘某辱骂推搡法院工作人员,抓挠啃咬出勤的公安民警,并持械暴力袭击法院执行人员和公安民警,日前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10个月、9个月、10个月。

        杨某与韩某某原系夫妻关系,因离婚纠纷诉至瓦房店市人民法院。2015年5月11日,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判决杨某与韩某某离婚,婚生女小韩由杨某抚养。判决生效后,韩某某没有履行判决,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次面对面地向韩某某及其父母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耐心细致地做其工作,但韩某某及其父母始终以各种方式对抗法院执行。随后在2017年1月9日下午,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及司法警察到韩某某家中执行时,韩某某拒不配合,并伙同其父亲韩某采取辱骂、推搡的方式阻挠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执行人员被迫退至院内后,韩某某手持木棒欲殴打执行法官,在未能得逞后又转而殴打司法警察,在执行法官用手机拍照固定证据时,其父亲韩某将其手机夺下摔碎。执行法官随即报警,公安民警赶到执行现场后,韩某某为阻挠民警执行公务,手持铁锹殴打民警,又抓挠、啃咬民警。韩某某母亲刘某手持已断的铁锹头欲殴打民警,并用手殴打民警背部。在民警欲将韩某某带至警车时,其父韩某又手持木棒进行阻挠。在此期间,一民警前胸被抓伤,双手被咬伤。经鉴定,其手部咬伤属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