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民政局加强优抚资金管理和使用

27.03.2015  11:12
      近年来,大连市甘井子区民政局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确保优抚资金及时快捷并足额发放到位。       完善工作台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整理完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三属”、参战涉核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烈士子女、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台帐,根据台帐资料列出发放计划、编制资金预算,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定期加强人员信息的审核与比对,对需调整的优抚对象保障范围的人员,各街道办事处每半年上报上一次人员增减台账,区民政局每半年抽查一次、每年全部复查一次,确保人员信息准确,做到动态管理。       优化发放方式,确保专款专用——制定资金发放统筹管理办法。为防止发放过程中出现挪用、截留现象,对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建立优抚对象个人发放账户,全部实现区级统筹,由银行代发。       在此基础上,成立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优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按时足额兑现。全面推行社会化发放途径,加快资金下拨速度,改善管理水平,提高运转效率。对挪用、截留抚恤补助经费,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的,将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