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的通知

25.01.2017  22:04

机关各处室、委直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的通知》(委安办明电〔2016〕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紧紧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单位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近期省安委会相继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通知》(辽安委明电〔2016〕62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安委〔2016〕35号)、《李希同志在江西电厂施工平台倒塌死亡人数上升至40余人上的批示》(内部资料)、《关于印发冮瑞副省长在全省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辽安委明电〔2016〕68号)等文件。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督促、再强化、再落实,扎实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把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安排专人整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委办公室将依据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适时进行考核验收。
  三、加强信息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22日前,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书面(含电子版)报委办公室。
  联 系 人:田 伟
  联系电话:2344886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