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安委会部署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查暨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11.12.2017  13:25

辽宁省安委会部署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查暨

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12月7日,省安委会组织召开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查暨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部署会议,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安瑞霓参加会议并讲话。强调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督查考核为抓手,推进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会议强调,全省上下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查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现场考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查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现场考核,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高度重视。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压力传导到基层和企业,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会议指出,督查考核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安委会负责组织,省安委办负责实施。此次督查考核工作由省安委19个有关成员单位抽组14名厅级领导带队组成14个督查考核组,对全省各地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要求对各市督查考核必须随机抽查考核2-4个政府有关部门、延伸考核4个县级政府和10家企业。明确要求各市提供同类行业领域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督查考核组将采取抽查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及现状进行全面检查。

  会议强调,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督查考核组要发挥好督查考核“指挥棒”“评判器”作用,督促各地区清醒认识我省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让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起来,让安委会成员单位行动起来,让生产经营单位忙碌起来,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会议要求,各督查考核组要准确掌握考核评分标准这个“度量衡”,对明确的9个方面考核指标、95项具体事项,一条条的审查,一项项的核对,是全部完成还是部分完成、对于在哪个地方扣分,要实事求是、正确把握、有理有据、让人信服,不能模棱两可。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行立改、不留隐患;对考核后反馈的问题,要跟踪核查,全面整改。要督导各级政府和企业举一反三,把发现的问题隐患分析透,把原因找准,切实查找问题背后深层次的矛盾,克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短期行为,争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会议要求,督查考核组履行的是省委、省政府赋予的职责,可谓名头不小、责任重大,要以“钉钉子”精神,发扬“严谨细实”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齐心协力地完成好省委、省政府交给的任务,最大限度地实现督查考核的初衷和督查的目的。

  省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主持会议,省安监局综合处、考核和统计处负责人介绍了此次督查要点和2017年度各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省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约7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