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召开《辽宁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立法座谈会

31.08.2015  11:30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立法论证计划,《辽宁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列入2015年立法论证项目。为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论证,确保立法论证报告的质量,8月28日,省卫生计生委在沈阳召开了《条例》立法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李秀君,省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娄彦莉,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巡视员蒋斌出席了座谈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人口卫生处、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省卫生监督局,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辽阳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及所属监督机构、所辖部分县区卫生监督机构的有关代表参加了座谈。

与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和《条例》草案,重点对我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工作中需要通过制定《条例》将其法制化的经验,需要通过《条例》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条例》立法时机是否成熟、草案是否可行等内容进行了座谈,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好的修改建议,是对制定《条例》一次比较充分的论证,对提高我委立法论证报告质量,加快《条例》立法进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提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事关重大,要认真分析监管工作形势,认真梳理面临的问题,把《条例》修改得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