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僵尸车 增电子眼 沈阳交管经验全国推广

19.01.2017  16:03

  1月3日,公安部下发了“公交管[2017]1号”文件——《关于沈阳市公安局认真贯彻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狠抓交通秩序治理服务经济建设情况的通报》,号召各地认真学习借鉴沈阳市加强交通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狠抓城市交通秩序治理,切实解决城市交通突出问题,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人表示,这是历史上第一次沈阳交管经验在全国推广。那么,沈阳市究竟采取了哪些交管措施,取得了哪些成绩?

  小区周边“二排”停车 直接被拖走

  2016年4月以来,沈阳交管部门针对部分交通参与者违法停车,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实际,开展了严重违停车辆拖移专项行动,对主次干道边石下违停、支路小巷及小区周边“二排”停车、道路中心双黄线停车等严重违法行为,予以拖移处罚,共拖移严重违停车辆1756台。

  沈阳警方按照交警负责主次干道,分局负责支路和街巷路的原则,将全市22条快速路、165条主干路、317条次干路、763条支路和2413条街巷路的“六乱”治理、占道市场、停车管理以及其他动态违法整治等管理任务,将警力最大限度地投入到路面整治工作中,对全市所有主次干道进行循环不间断整治,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布建了全警参与的“网格化责任区”,全部落实“责任区段”实名制管理责任,组建了由100名骑警队员组成的蓝盾骑警队,承担跨区域交通疏导、专项整治、特勤保卫、事故处置、应急处置、服务群众等10项职责。同时100名女子特勤大队队员在大西岗、泰山岗、遂川岗等10处岗点开展定点管控工作。

  集中清理私设地锁和“僵尸车

  交管部门介绍,2016年查处停车场违法现象达到168起,仅10月份就查处91起。

  沈阳警方根据市民反映热点和社会舆论焦点,联合物价、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把全市经营性停车场存在超范围经营、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出具发票、只收费不看护、配套设施不规范等五类违法违规问题作为整治重点,采取日常巡查处罚和对派出所考核通报等形式,对全市所有经营性停车场进行逐一排查。

  另外,警方对废弃机动车开展“清缴行动”,对废弃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实行严格管理、依法处理,共清理废弃车辆6000余台。对全市范围内擅自设置地锥、地锁等障碍物阻碍停车行为,依法进行严处,共清理地锥地锁6757个,切实做到“还位于民”。

  同时,完善停车设施建设,增设禁停告示标志,施划黄边线,发现机动车违停行为,不需劝离,直接处罚,有力震慑机动车路内违停行为,使驾驶人自觉做到按位停放、有序停车。

  推出多项举措整治违法停车

  记者从沈阳交管部门获悉,下一步沈阳警方将加大巡逻频次,采取步巡、车巡、摩托车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主、次干道边石下严重违停行为及支路小巷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违停行为坚决予以拖移处罚。

  对全市各辖区道路及停车泊位等公共区域内长期停放的“僵尸车”通过张贴《纠正违法停车行为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告知,经宣传告知仍未移除的,依法予以拖移。

  对擅自设置地锥、地锁等障碍物,影响停车泊位使用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针对辖区内经营网点较多、易发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问题的街路,不间断巡逻查控,第一次发现问题并予以警告,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对于整改后再次发生此类问题,依法予以处罚。

  结合停车场日常经营中易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强日常运行期间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日常监管中发现停车场存在收费不提供发票、乱收费、超范围经营、只收费不看护、占用或改变停车泊位使用性质、配套设置不完善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取缔和处罚。

  增设“电子警察”不间断抓拍违法行为

  2016年8月份,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全市停车矛盾较为突出的26所学校和盛京医院周边设置了27处限时停车街路,增加限时停车位4800个,推行学校门前自管自治,在南京一校实行了门前限时停车、入校停车模式,针对医院、商业区等重点地区“停车难”,沈阳警方协调属地政府部门,在推进立体停车场建设的同时,摸排辖区周边闲置土地、空闲建筑物,建立临时停车场,最大限度地实现车辆有位可停。

  警方表示,许多车辆在非上下学时间占用车行道,影响其他社会车辆通行,交管部门针对违法行为多发地区、无固定抓拍设备的点位,新增26套移动“电子警察”,对违反禁止标线通行等不宜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背街小路、单行道等违法多发地区,开展针对性、不间断地抓拍摄录。

  对机动车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沈阳警方在全市各警种的制式警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及时抓拍乱变道、乱抛物等违法行为。

  另外,建立运输企业交通违法内部叠加处罚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道路交通违法内部处罚制度》,定期向企业转递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要求企业单位对当事人进行内部叠加处罚,对多次严重违法驾驶人予以辞退或调离工作岗位。

  停车设施错时共享

  交管部门将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块增加停车场用地的供给,针对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地下、院内配建停车场使用效率低、只售不租、擅自改变配建泊位使用用途等情况进行排查,因势利导,退位还民,从严查处。

  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充分利用闲置空地和绿地,综合利用开发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对于沿街单位门前自有或共有产权的停车泊位,鼓励和引导产权单位尽快办理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备案和收费手续,通过有偿看护,计时收费,阶梯计价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

  针对停车需求昼夜错峰的情况,对有条件的通过实行差别化有偿服务对社会开放,实现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协调政府、卫生有关部门,推行医院停车泊位置换,医院工作人员车辆停放在院外周边开辟的车位,尽可能地将医院现有泊位提供给就医群众,缓解医院停车难。

  推进全市经营性公共停车场设施统一化改造,实时发布停车场泊位信息,引导车辆停放。及时取缔和处罚不提供发票、乱收费、超范围经营、不履行看护责任、占用或改变停车泊位使用性质等问题。

  对主、次干道及支路小巷不间断地进行巡逻查控。针对群众反映的占用消防通道、小区进出口等任意违停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停车有序。同时,对擅自设置地锥、地锁等障碍物影响停车泊位使用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提高公共停车泊位利用率,做到“还位于民”。

  继续对商业区、火车站、学校、医院等违停易发、多发地段,加大违停非现场执罚系统建设密度,进一步加大违停待客、乱停乱放的管理力度。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陈靖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