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毒警刚走3男子冒充警察勒索5万

05.03.2015  14:13

  本报讯 记者闫尚报道 缉毒警察刚走,和警察同来的3名男子威胁他:“不给钱立马送你去公安机关!”

  近日,法院发布的判决显示,3名男子犯敲诈勒索罪,井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白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隋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事情发生在2014年8月10日。刘某和网友“菲菲”(化名)相约在沈阳市太原街一宾馆见面,两人开了间房。“菲菲”在房间吸食冰毒和麻古后便离开了。45分钟后,“菲菲”归来,进门后,刘某发现了异常:“菲菲”手上戴着一副明晃晃的手铐,身后跟着几个人。这几人进门后,其中一人自称是缉毒警察,他们在房间里搜到了少量毒品以及吸毒工具。

  没多久,警察带着“菲菲”离开。同来的三人则留在房间,告诉刘某:“你涉嫌吸毒以及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你要是给我们点钱的话,可以考虑放过你。”刘某听了立即答应,并到附近银行取出5万元现金交给三人,之后几人分开。

  事后,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参与勒索的隋某也主动自首。隋某称,当天自己收了2000元钱:“这钱是井某给我的,分给我和姓白的一人两千,姓井的说,这是姓刘的为使自己吸毒不被处理出的钱。”

  事后调查发现,勒索刘某的3名男子均为社会人员,并非警察。井某被捕后表示,自己当天和隋某、白某是在协助民警抓捕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我们以送刘某到公安机关处理相要挟,强迫刘某给了我们5万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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