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留美女生遇害 凶手一审被判无期
6月22日上午,轰动一时的大连留美女大学生邵童被杀一案,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向南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就舆论普遍关注的三个问题予以解答。
相识并相恋
被告人李向南与被害人邵童于2011年在北京相识。 2012年,李向南、邵童分别就读于美国罗切斯特理工学院、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之后二人成为男女朋友。2013年5月,李向南为就近方便与邵童见面,从罗切斯特理工学院转学到爱荷华大学。
2014年9月3日(美国当地时间,下同),李向南拨打邵童电话,邵童无意中接通电话,致使李向南在电话里听到邵童贬低他的言语。
同月5日下午4时30分许,李向南与邵童入住美国爱荷华州爱荷华市某旅馆。当晚两人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后李向南通过他人预订了回中国的单程机票。
杀人并逃离
次日下午5时许,李向南趁邵童返校做小组作业之机,外出购买一个行李箱和两个哑铃(分别重15磅、20磅),藏放于其驾驶的丰田凯美瑞轿车后备箱内。同月7日凌晨1时许,二人在旅馆房间内再次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李向南扼颈掐死邵童。李向南将尸体装入所购行李箱,箱内放入一个重20磅的哑铃,然后将行李箱藏于丰田凯美瑞轿车后备箱。后因故没有沉尸河中,李向南以邵童的名义发短信给邵童室友,谎称邵童要离开一周看望朋友。同月8日凌晨,李向南乘坐预订航班辗转回国。
2015年5月13日(北京时间),李向南自动到温州市公安局投案。
自首悔罪赔偿 轻判无期徒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向南因感情纠葛掐死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虽然李向南畏罪潜逃8个月,归案后避重就轻,社会影响恶劣,但本案在起因和性质上属于恋爱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李向南有自首情节,在法庭上有强烈悔罪表现;其家属积极代为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被害人家属表示谅解并撤回附带民事诉讼。综上,对李向南可予从轻处罚,故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官问答能否依据美警移交资料定案?
法官:可以
理由:本案犯罪行为地在美国,美国警方将调查收集的主要证据材料移交中方。美国警方移交的视频资料、现场照片等以及美国警官的访谈报告,均属于刑事司法协助范围。
证据材料均经美国爱荷华州州务卿公证(证实美国警方所移交的证据内容真实、程序合法),并由中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认证,由我国公安部确认接收,再转交至温州市公安局,证据来源真实、合法。
被告人李向南杀人是否有预谋?
法官:是
理由:案发时李向南正在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距离考试时间近,但其购买单程机票回国,又未事先告知家人,其辩称购买机票回国散心不符合常理。在埃姆斯购买行李箱和哑铃,但其居住于2小时车程之外的爱荷华城,购买的行李箱大、哑铃重,舍近求远购买,也不符合一般常理。
被告人李向南因感情纠葛提前预订回国单程机票、事先购买行李箱、哑铃,作案后均予以使用,可认定李向南杀人有预谋。
被告人李向南是否构成自首?
法官:是
理由:尸检报告证实邵童头皮深层左侧有紫色变色,即头部有钝器导致的外力损伤;脸部皮肤上有撕裂伤,脸右上部中心位置牙齿和侧部门牙(右上颌1、2齿)缺失,证实其生前受到外力打击。被告人李向南交代仅用手掐死邵童,与尸检报告内容不完全相符,避重就轻。但其对自己用手掐死邵童的行为供认不讳,故可认定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构成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