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法院精细执行“三化”见成效
12.04.2018 00:52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一是执行动作表格化。根据执行案件特点梳理规定动作,制定格式化表格,包含申请执行、限制出入境、终本和终结执行、内部审批等6类共56份表格,以此固定各要素。承办人在表格上打钩确认或签署简单意见即完成,优化审批流程的同时,倒逼执行规范。
二是终本案件要件化。规范案件终本审批,制作终本前执行情况告知及征询意见表、终本案件审批表,强化对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的规范性审查。2017年,案件终本率37.55%,同比下降11.69%,名列全市第一。同时,规范终本案件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2017年恢复执行197件,执行到位标的达920万元。
三是财产处置类别化。设计报告财产令、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评估财产状况调查表、执行案款划付审批表等,做到每个案件财产申报、查控、处置、告知等过程及结果一目了然。在财产状况调查表中对动产、商品房、厂房、股权等进行分类管理,提供差异化勾选要素促进不同财产快速处理。2017年,累计冻结存款1.4亿元,查封房产113处、车辆252辆,网拍平均用时37天,同比减少58.3天,财产处置力度与规范程度明显提升。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12.04.2018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