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九项“创卫”工作中均衡发力 盘锦以实效为本成功获评“国家卫生城市”

28.07.2017  02:10

  日前,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发布了《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2015——2017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决定》,在命名的69个“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中,盘锦市榜上有名,全省仅此一家。这也是我省时隔13年后,有地级市再次获得此项荣誉。

  “国家卫生城市”是全国城市卫生管理的最高荣誉,也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盘锦“创卫”,历经了起步、推进、全面提标的漫长历程。从2001年起,盘锦市委、市政府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基础上,启动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并将其列入“全国文明城市”“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等“多城联创”重要内容之一。

  近年来,盘锦市牢牢以“为民、惠民、靠民”为工作理念,确定了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环境整治为主线、长效管理为抓手的指导原则,全力打造精品工程。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个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全民参与,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在“创卫”工作中,盘锦市建立健全了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环境卫生面貌,不断强化卫生防病基础,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文明卫生意识。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规范;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管理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传染病防治工作得到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卫生管理逐步规范。盘锦市在以上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九项工作中,均衡发力,逐一取得令人信服的实效。国家创卫技术评估组评价,盘锦市坚持科学“创卫”、为民“创卫”,认真扎实做好配合工作,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业绩,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出了新贡献。

  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城市文明卫生程度显著提高,文明卫生幸福之城魅力日益显现。一个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现代化城市,正在盘锦大地日渐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