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国资委(金融办)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08.04.2018  14:20

  清明节期间,盘锦市国资系统党员干部按照市国资委(金融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新风。

  市国资委(金融办)在清明节前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和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副书记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有关纪律的集体谈话提醒,要求全委机关和市属集团公司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倡导文明祭扫、低碳祭扫,做新风尚的引领者;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清明缅怀先辈为契机,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家庭美德,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自身清正为家人树立标杆,培育传承弘扬廉洁家风,以良好家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党风政风转变。(同强)


(责任编辑:张爽) 作者: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