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制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03.05.2017  11:31

 

  盘锦市民委制定下发《盘锦市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要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为目的,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推动盘锦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创新发展。《方案》明确四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创新载体,强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端午节、国庆节、重阳节庆祝活动结合,通过文艺演出的形式进行民族团结宣传。面向社会征集少数民族题材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参加全省第七届美术、书法、摄影展,营造少数民族特色文化氛围。二是落实“六进”活动,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四走访”服务。走访少数民族村(社区)、少数民族企业、少数民族家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困难,让他们安心工作。开展“送温暖”服务,为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和老人解决实际困难,解决外地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三是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幸福指数。重点扶持甜水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荣兴镇稻作人家民宿项目等体现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文化特点的项目,使民族村经济更快发展、村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四是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联合人大、政协民族法制相关部门,检查县区(经济区)民族工作部门创建活动落实情况;检查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是否存在伤害民族关系的问题;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辞退拒收少数民族人员的问题;检查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的问题;检查基层单位是否存在不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