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加强创建“平安农机”活动

20.04.2017  19:05

 

为做好盘锦市“十三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按照国家、辽宁省农委、安监局“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要求,盘锦市农机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面加强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促进全市农机化健康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对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促进农机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财力支持,要与安监部门联合成立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形成创建合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纸、手机等宣传媒介和新媒体,采用科技赶集、现场咨询、宣传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坚持标准,严格考评

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平安农机”示范市、县、乡(镇)、村、户和示范岗位标兵申报条件开展评定和申报工作。省农委、省安监局将组成考评小组对申报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市、县、乡(镇)和示范岗位标兵进行考核评定,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认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市、县、乡(镇)或示范岗位标兵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