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局荣获“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7.01.2017  01:33



在1月12日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表彰先进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授予“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首次获得国家级殊荣,也是全省获得此项荣誉的唯一一家市属局级单位。全国仅45家单位获此殊荣。

近年来,特别是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后,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全市各县区(经济区)、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开展“三品”、“三城”、“四级”同创全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整合后的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有两责”落实到位,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新体系全面建立。县区局食品药品监管科室和监管人员占比50%以上,乡镇街道全部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小机关、大稽查、强基层、全点位、网格化体系四级贯通。“四个最严”践行到位,重防、重律、重惩的监管新常态持续推进。全市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材统一配送,完善校内校外、大中小幼“”字号食品安全“护苗”体系。严把农产品第一关,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衔接。合并市直9部门组建全省首家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全部基层所建立快检实验室,实现食品药品全抽检覆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百姓放心单位示范创建。市县同步开展“放心使命天剑系列行动”,精准实施行政处罚1000余件。“创新轮翼”驱动到位,敢为、先为、善为的监管新机制深度探索。作为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市,在全省率先提出食品、药品双创建、双放心的目标。盘山县成为全省首批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示范县。建立全省首家“全部门、全链条、全环节、全过程、全封闭”的行刑衔接机制。与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建立集监管、稽查、采访与监督为一体的广角型联合执法机制,成为中央、省级主流媒体的基层采风哨。自主研发应用“食药通”集办公监管等综合科技信息平台为一身成效斐然。“规矩治局”打造到位,知法、知纪、知能的监管新队伍稳中向前。连续3年将教育培训作为“一号工程”常抓不懈,相继开展“新机构、新职能、新队伍”岗位培训、“十题百课千时万人”全员培训和“基层人、基本功、基础课”“三基”素质提升大讲堂。在全省系统首推监管执法、机关管理“双十禁令”,岗位廉政风险与行业安全风险“双险双责”常态防控。2009-2011年度被评为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荣获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贡献奖”,2014、2015 连续两年获得市直文明机关荣誉称号,绩效考核连续3年位列一档,局党组被评为优秀班子。

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与无悔付出。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开拓进取,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全域化美丽家园、多元化幸福驿站增添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