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气象局顺利通过文明单位复核

14.09.2016  14:46
    日前,盘锦市精神文明委员会对盘锦市气象局文明单位建设进行了检查,并顺利通过复核。
    据了解,盘锦市气象局于2002年获得辽宁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长期以来,盘锦市气象局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求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工作成绩斐然,先后获得过全国重大气象服务先进集体、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气象部门先进集体、辽宁省科协“创新创优”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加强,4次荣获“市直机关先进机关党总支”荣誉;不断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实践活动,1人次获得“盘锦好人”称号;认真落实“门前四包”积极参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单位环境整洁优美,职工文化生活健康活跃,2014年荣获盘锦元宵节系列文化活动突出贡献奖;社会贡献突出,圆满完成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试点建设任务,并在全国进行了推广,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作者:张晓成 罗锦华 责任编辑:中国气象报驻辽宁记者站 蔡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