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质监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释放质监活力红利

10.08.2015  18:34

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盘锦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着眼“四个全面”,聚焦“四个着力”,向着“四个驱动”,直面阻碍转型发展的“堵点”、影响创业创新的“痛点”和监管服务的“盲点”,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促进质量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给大众创业减负,为万众创新加油,切实帮企业、稳增长、促转型,更好遂民意、促发展、利和谐。

第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实现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红利的最大化。坚持有所不为方能更好作为,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把该“”的彻底放开、该“”的彻底减掉、该“”的彻底清除,集中力量把该管的事管好,该服务的服务到位。

一是推进权力下放。坚持自觉主动“端菜”与县、区政府、企业、群众“点菜”相结合,梳理并列出拟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权力清单,计划下放总计16大项42个子项的行政职权,其中直接下放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4大项40个子项。目前已采取差异化放权的方式,向两县政府下放行政权力9项、向两区政府下放权力36项。二是取消部分行政职权和收费事项。落实“五个再砍掉一批”的要求,主动排查并清除简化审批过程中的“繁文缛节”,取消企业和百姓办事过程中一些无关紧要的证明和前置条件,清理取消一批涉企涉民收费项目。目前共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等6项行政权力,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IC卡维护收费,暂缓征收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对中小企业免征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7月份全系统共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近500万元。三是促进放管结合。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做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实现“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以“货真价实”的简政放权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围绕实施质量提升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两大行动计划,采取措施、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权力接转顺畅,确保过渡期内不出现监管“真空”,确保接得住、管得了、用得好,让简政放权带给企业和百姓更多“获得感”。

第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做到有权不可任性。按照盘锦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开展机关效率提升专项行动,坚持依法审批、公开公正、高效便民、严格问责,剑指任性用权、刀向粗放监管,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确保质监职权沿着法治轨道运行。

一是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坚持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下放给县区和企业的一律下放到位、确需保留的一律集中审批,成立局行政审批中心,整体进驻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59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二是实施审批流程再造。着眼于已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的优化配置、高效运行,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并编制服务指南,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事要求和办理时限等,做到受理、实地审查、签批、发证送达等环节均使用固定的文书,提高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水平。有效推行受理清单制度、办理时限承诺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做到能在网上审批的事项一律上网审批,年内完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三是强化监督管控。坚持把规范行政审批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管理,实施整个审批链条的监管控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主动公开审批信息,依法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确保“流水线”顺畅运转,实现窗口服务的最优化最便利化。

第三,建立权责清单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刚性制度来管权限权,统筹抓好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环节,将质监系统保留的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制定权力清单。坚持以权力清单明确能做什么,全面梳理、清理和调整现有行政职权,并依法依规逐条逐项审核确认,列出全系统拟保留的行政职权87项,其中行政许可项15项,行政处罚41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权力10项。二是列出责任清单。坚持以责任清单明确该怎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本部门每项行政权力所对应的责任事项,并将责任细化到权力行使的每个环节和细节当中,确定责任边界和责任主体,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三是公布权责清单。坚持阳光晒权,对“两个清单”包括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政府及本部门官方网站等载体公布,让所有人都能了解质监部门的权责内容。与时同时,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履职尽责,切实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真正通过建立“两个清单”制度,依法管好“看得见的手”,用好“看不见的手”,挡住“寻租的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