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社保局稽核工作重实效

03.01.2015  18:28

今年以来,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监察科以“五险合一”为契机,不断加强各项稽核基础工作建设,为全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进一步提升努力奋斗。

一、重视宣传,明确责任

围绕稽核工作目标任务,市社保局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表现在:一是通过五险业务的整合,加强并完善了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职能,将稽核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充分调动稽核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发挥主观能动性,促进稽核工作深层创新。二是加大稽核宣传力度,发放宣传页、宣传手册等,使企业领导和职工认识到稽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规范程序,注重效果

一是提前准备,有选择性地开展实地稽核工作。通过分析企业参保及缴费数据信息,有选择性地确定实地稽核单位名单,制定实地稽核日程。稽核监察科工作人员提前3日将进行稽核的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材料等事项书面通知被稽核对象,按照社会保险稽核程序开展实地稽核。

二是按约定时间深入企业实地核查。通过查看会计凭证、工资明细账等材料核实其报送的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的真伪;通过查看考勤表、工资发放单等核实其报送的花名册是否准确;通过查看现金、银行明细账核实其缴费能力。对于经稽核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单位,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其稽核结果,下发《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

三是发现被稽核单位在缴纳养老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等方面,存在违反法规行为的,据实下达《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单位。

四是及时告知企业稽核情况。对于稽核中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单位,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其稽核结果,下发《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发现被稽核单位在缴纳养老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等方面,存在违反法规行为的,据实下达《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单位,被稽核单位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

三、目标明确,方式灵活

近年来,市社保局征收、扩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与其重视稽核工作息息相关。征缴、扩面目标确定以后,围绕这一任务采取多种稽核方式开展稽核工作。主要做法:一是在对企业进行有计划的日常稽核,同时,针对欠费大户、新企业参保人员少、人员变动频繁的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稽核。二是接到举报或发现企业有瞒报、漏报、冒领等现象,可随时采取举报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