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相亲 8人“组团”来骗婚

16.09.2015  11:20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汤洋)得知张某要给儿子找对象,庞某等人打起了骗婚的主意。

他们按照事先分配好的“角色”,分别扮演“新娘”和“新娘”家人,骗得彩礼等共计4.9万元。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孙某等三人因诈骗获刑,庞某被另案处理。

8人分配“角色”,预谋诈骗

2014年10月初,沈阳法库县某村,村民张某得知同村村民骆某的儿子到外地相亲,便主动联系骆某,想让骆某也给他的儿子介绍个外地的对象。骆某便把此事告诉了曹某,曹某又告诉了庞某和庞某的二姐。庞某得知此事后,产生了诈骗张某钱财的想法。

于是,庞某和孙某、王某、李某及曹某、庞某的二姐、时某、王某某等8人,预谋如何诈骗张某。

庞某让孙某冒充“新娘”,庞某冒充孙某的姐夫,李某冒充孙某的表哥,王某冒充孙某的表嫂。

等双方见面之后,由庞某负责与张某家谈“彩礼”和其他相关事宜,让孙某假意与张某生活,得钱之后伺机脱身。

拿到4.9万元后,“新娘”消失

10月10日,张某父子到庞某的二姐家来相亲,庞某、孙某等人见到张家父子后,由庞某介绍孙某与来相亲的小张认识。

当晚,众人到饭店吃饭。席间,庞某将众人的虚假身份介绍给张家父子,并谎称孙某的父母在南方经营物业公司,将孙某托付给庞某,由庞某负责孙某的婚姻事宜。

庞某向张某索要“彩礼”8万元,以及金首饰和一部手机,张某当场给孙某1000元“见面礼”。

第二天,庞某、孙某等人和张家父子驾驶两台轿车,回到张某家。到张家后,孙某谎称同意婚事,要留在张家与小张生活,张某当场给庞某“彩礼”4万元,还给庞某车费4000元,分别给曹某和庞某的二姐“介绍费”2000元。

庞某把孙某叫到屋外,给孙某14000元。之后,孙某便留在张家。庞某等人离开后,李某分得赃款1000元,王某分得赃款1000元。

10月13日,孙某谎称回老家主持婚礼,离开张家后,张某父子给孙某打电话,孙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回张家。

10月31日,张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同日,孙某到警方自动投案。

经查,张某被骗“彩礼”及因此事支付的各项费用共计49000元。

三人因诈骗获刑

2014年12月,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孙某、王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均应负刑事责任。

孙某、王某、李某共同故意诈骗犯罪,为共同犯罪,应按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予以处罚。孙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为自首,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王某、李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认定孙某等三人犯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责令三人共退赔被害人49000元。

此外,庞某已经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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