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主任会议

07.02.2018  12:57

  2月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省人大常委会党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及常委会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方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陈求发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中肩负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具体安排把关定向的关键作用,《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三个文件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常委会党组工作,更好地发挥常委会党组在常委会履职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对于全面落实中央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举措新要求,加强新时代人大“两个机关”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位常委会党组成员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充分认识三个文件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常委会党组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充分发挥出党组在常委会履职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不折不扣地将三个文件贯彻好落实好。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打牢思想基础。每位常委会党组成员要切实把学习执行好三个文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在人大履职的“第一课”,结合贯彻落实党章有关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三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从组织原则、学习制度、议事决策、决策执行、廉洁自律等方面明确职责定位,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加强党的领导,把准工作方向。常委会党组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照省委要求把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好,通过深入查摆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使新班子有新气象、新形象、新作为。四是要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带头执行这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实施细则》,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会议要求,要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一是要充分发挥党组在常委会、代表大会履职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提高工作水平,助推辽宁振兴发展。紧紧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好应尽职责。坚持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在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代表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二是要加强团结协作,形成整体合力。党组班子成员要团结一心、坦诚相见,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同时也要敢于坚持原则,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以登高望远、不懈进取的昂扬精神,团结带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代表和机关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充分展示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形象,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三是要坚持把修身律己作为必修课,主动接受监督,管住自己,管好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域,自觉抵御各种不良风气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同日,陈求发主持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确定对口联系省监察委员会的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听取办公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安排意见的汇报、听取人选委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事项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