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企业服务局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13.02.2017  15:03

  本报讯 记者孙大卫报道 日前,省企业服务局相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条例》出台后,省企业服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具体落实措施,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并建立了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条例》的出台,将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为全省中小企业带来发展红利。红利从何而来?该负责人表示,当然是从政府部门出台的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中来。

  企业和各类经营者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省企业服务局将以《条例》出台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具体落实措施。强化服务意识,在尊商、安商、扶商、兴商中营造良好的政商关系,着力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实现政务环境的改善。

  首先,省企业服务局将做好《条例》的解读工作,邀请省法制办立法处同志就《条例》进行解读,让战线上所有干部更加了解《条例》的内涵,更好地服务企业。

  其次,还要做好制定实施细则的准备工作。了解《条例》出台的主要背景,掌握适用《条例》的主体范围,明确《条例》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提出的具体举措,明确《条例》在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方面提出的具体举措,明确《条例》在严格规范执法方面提出的具体举措,明确《条例》在完善营商环境监督评价方面提出的具体举措等。

  近期,省企业服务局还将组织开展软环境问题专题调研,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的方式了解掌握软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继而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