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与省交通厅签订战略协议

16.03.2015  18:17
省供销社理事会主任王喜武与省交通厅厅长刘焕鑫出席签字仪式                 3月14日,省供销社与省交通厅签订战略协议,联手加快全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发展。今后,双方将在农村物流、城市配送等方面展开合作,供销社网点将代售车、船票,提供公交卡、地铁卡充值业务等。   根据协议,省供销社与省交通厅将在现有具备条件的县、乡镇级客运站及物流园区(中心)、货运站场划出适当区域作为农村物流功能区,开展集散、中转业务,并整合交通、供销社行业资源,开展农村物流配送业务,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提高农村物流效率。全省供销社基层网点、连锁超市还将代售长途、城际客票,提供城市公交卡、地铁卡等储值卡充值服务,方便城乡居民出行。另外,双方还将通过供销社网点发行高速公路ETC辽通卡,为ETC储值卡充值。   据了解,按照“行业引导、企业自愿、市场运作、先行试点、全面推广”的模式,该协议将于今年4月底前确定试点地区、试点企业、试点项目,同时启动试点工作,今年11月底前,完成试点项目评估,力争在2016年初在全省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