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主动作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9.04.2018  10:37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委发〔2018〕1号文件精神,省供销社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主动作为,实干创新,积极参与推动我省乡村振兴。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省供销社关于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省供销社参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了全系统推动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具体举措和阶段目标,切实在促进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上下功夫,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作贡献。
            二是不断优化和创新服务供给,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兴旺。年初,省供销社与省工商局联合印发文件,加大为农服务中心、庄稼医院、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创办力度,不断提升综合配套服务,并以为农服务中心为载体,强化农民培训,提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劳动生产技能。同时,省供销社依托自身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大力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着力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终端销售网点,强化推广电子商务,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努力解决农产品“出口”问题,倒逼农业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绿色化发展,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目前,全系统已领办、兴办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272个,累计发展农产品终端销售网点2000多个。
            三是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一步促进农村绿色发展。省供销社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秸秆、地膜、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主动介入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和处理,开展人畜粪便等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四是依托服务主体,进一步促进乡村文化兴盛。省供销社依托为农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社等主体,积极为农民提供日用消费、技术咨询、业务培训、文体娱乐、养老幼教等多样化服务,增加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在密切与农民的组织联结中提升了农民精神面貌,提高了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五是开展村社共建,进一步促进乡村善治。全省各级供销社积极与村两委合作,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广泛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活动,主动参与乡村治理,不断促进乡村社会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和谐有序。
            六是实施精准扶贫,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根据省委要求,省供销社选派了2名机关干部分别到朝阳县羊山镇上屯村、肖家店村任第一书记,全面参与当地农村乡村振兴建设。同时,省供销社驻村帮扶工作队围绕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特点,以领办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带动当地农民开展蔬菜种植,发展特色农业,通过产业发展、电商带动、吸纳就业等多种途径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致富。今年,在原有流转土地的基础上,计划带动农民扩大种植面积150亩。